近日,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四个一体”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总方针,明确了5方面基本原则、2个阶段目标以及6类26项具体措施。同时,生态环境部明确表示该文件是碳达峰碳中和“1 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治理、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指明了方向。钢铁行业作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转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方案》针对钢铁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为全面领会《方案》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方案》的具体任务要求,现结合钢铁行业发展情况对《方案》的内容作以简要分析,与业界各位同仁就减污降碳工作进行探讨。
一、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必要性
(一)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钢铁行业发展已由规模扩张转向减量化发展,已经迈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在处于加速重组、强化环保、低碳发展的三期叠加阶段,钢铁行业转型升级面临着新任务、新挑战。一方面,钢铁行业绿色发展迫在眉睫,超低排放改造正在加速推进;另一方面,低碳转型大势所趋,政策、市场、行业多方面驱动。在上述双重压力下,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需要在发展中转型,在转型中跨越,因此,做好减污减碳协同增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二)是钢铁行业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钢铁行业是我国最大的大气污染物工业排放源,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标准不断收严、差异化环保管控等政策推行促进了行业环境绩效大幅提升,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但是,目前全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仍占全国工业源的12.1%、16.4% 和22.3%,依然是排放大户。在双碳目标要求的背景下,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确立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的工作基调。全面开展减污减碳协同增效是统筹污染物防治和双碳目标两大战略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是钢铁行业低碳转型的必然途径
我国钢铁行业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左右,位居非电行业首位,既面临企业数量多、产品结构差异大,碳排放机理复杂等内在因素,也面临大规模脱碳技术尚不成熟、碳减排成本高等外部挑战,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点也是难点。同时,我国钢铁行业生产流程以高-转长流程为主,化石燃料燃烧既是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具有非常显著的协同性。因此,加快推动钢铁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路径、模式、体制机制的落实,既可指导钢铁行业切实推动工作,同时可为其他工业领域提供借鉴,对于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对钢铁行业提出的具体要求
(一)严格项目管控。
《方案》高度重视源头防控,严格钢铁项目管理。围绕已有项目、新建项目和产业发展方向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现有项目,要求“加大污染严重地区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并提出“研究建立大气环境容量约束下的钢铁、焦化等行业去产能长效机制”,特别强调“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于新建项目,强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同时提出了“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等更为具体的要求,并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等产能”。对于产业发展方向,文件指出要“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考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加快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等导向性措施。
(二)促进产业升级。
《方案》就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目标任务。一是明确要“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并提出到“2025年和2030年,全国短流程炼钢占比分别提升至15%、20%以上”。二是注重绿色制造,提出“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探索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三是强化协同发展概念,要求“逐步减少独立烧结、热轧企业数量”“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
(三)提升环保水平。
《方案》将环境治理作为协同增效的重要抓手,明确要求“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并强调“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针对治理过程中的能耗问题,也提出“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围绕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指出“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
(四)优化组织管理。
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过程中,《方案》从多角度制定了组织推进方式。一是突出示范引领,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明确“持企业进一步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二是强化技术支撑,指出“加强氢能冶金、二氧化碳合成化学品、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等研发”“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研发多污染物系统治理、VOCs源头替代、低温脱硝等技术和装备”。三是完善标准体系,要求“推动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研究制订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制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监测技术指南”。四是健全行政管理,提出“研究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明确要求“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三、落实《方案》要求的建议
(一)提升环保治理能力。
一是推进高质量超低排放改造。应强化源头和过程控制,推广烧结烟气循环、高炉煤气精脱硫等治理工程,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管状皮带通廊”等改造,大幅减少重型柴油货车运输量,精准减污降碳。第三方应严格超低排放评估工作,重点在于帮助企业建设稳定达标能力,同时强化超低排放公示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持续稳定超低排放。
二是精益化环保助力减污降碳及成本优化。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对废气治理环保治理设施进行优化提升,推进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减少治理设施的无效运行与能源浪费。同时,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高效循环用水、水质稳定运行、水务智慧管控等行业适用的先进节水技术实施,优化处理工艺,推进源头取水减少、过程用水高效及末端排水减少的同时实现节能降耗。
三是实施卓越环保绩效管理。建议企业开展第三方环保帮扶,从工艺优化、环保改造技术路径设计、在线监测规范性排查,到精益化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助力企业数据归真,并通过全面挖潜减排,实现环境绩效大幅提升;在监管能力建设上,细化管理模式和责任,通过提升“软实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环境治理改造成果,杜绝一次达标、临检达标等现象,助力环境治理综合效能的全面提升。
(二)推进碳管控平台建设。
《方案》在“强化支撑保障”环节分别针对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等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相关计量技术研究、建立健全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等。钢铁行业、企业亟需通过系统性提升碳排放数据管理能力。
基于此,冶金规划院开发了碳排放与污染物排放全过程智能管控与评估平台,构建了“数据统计核算-集成化对标-工序目标考核分解-预测及潜力分析”相耦合的动态管控平台,并统筹物料平衡、铁平衡及污染物平衡,率先建立行业减污降碳自校准系统。协同管控平台已在数家钢铁企业获得应用,并不断优化完善,基于“低碳发展规划 协同管控平台”总体链条设计,帮助钢铁企业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探索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钢铁行业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钢铁企业应按照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战略要求,以破解资源能耗约束和缓解生态环境压力为出发点,大力加强节能减排,加快构建绿色钢铁工业体系。
积极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充分发挥钢铁企业产品制造功能、能源转换功能、废弃物消纳功能及绿化美化功能,树立钢铁企业与周边环境是和谐发展的“共同体”理念,构建钢铁行业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
(四)强化资源循环利用。
钢铁行业固体废物种类多、产生量大,高炉渣、钢渣、脱硫副产物等可以替代建材生产原料以及进行低碳化利用;含铁尘泥具有明显的资源特征,提高循环利用率,可节约和替代原生铁矿石资源。开展钢化联产,能够将煤气中的碳固化下来实现降碳。因此,加强二次能源及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是提高钢铁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减污降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抓手。
行业层面,建议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钢铁行业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和“无废工厂”评价体系研究工作,推动创建一批钢铁行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无废工厂”标杆企业;企业层面,建议针对国家提出的政策要求,系统编制《循环经济专项规划》和《“无废工厂”创建实施方案》,积极打造相关示范企业,强化二次能源及固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低碳化利用,实现减少污染物排放、协同减碳、增加经济效益目标。
(五)开展绿色产品认证。
绿色产品认证是授予企业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允许产品使用绿色认证标志,有助于消费者便捷识别,提高认证合格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激励企业加强绿色产品质量管理,提高绿色产品质量水平。钢铁行业作为排放大户,应积极响应《方案》要求,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同时,随着“十四五”绿色低碳发展的不断推进,钢铁行业下游领域越来越关注钢铁产品的绿色属性,汽车、家电、建材等行业逐步要求钢铁企业提供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价报告,披露产品的绿色属性。在绿色产品认证方面,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已经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绿色产品认证方法,可为钢铁企业开展钢铁绿色产品认证,助力行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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